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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5002号建议答复
时间:2025-08-29 | 访问量:

安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族团结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事业。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追求国家大一统、推进民族团结融合始终是历史主流。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深化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深化国民教育,以中小学校为重点实施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推动建立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体系和长效育人机制。细化社会宣传教育,连续24年组织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潜移默化地嵌入心中、融入血液、铸入灵魂。二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施民族镇村整体提升行动,支持全省民族镇村主动对接乡村全面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打造国家民委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3个,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35个,培育产业化品牌集聚地16处,有力促进各民族互嵌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实施“三项计划”,创新打造“爱在山东”品牌,开展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融居”、各族青少年交流“融情”、旅游促三交“融魂”等各类活动近700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示范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2021年以来,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3个,命名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18个。四是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及时稳慎健全完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有序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连续14年组织开展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五是持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力量。加强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在全省设置6800个“红石榴”公益岗,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加强能力提升,连续四年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实现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全员轮训,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族团结融合发展的建议,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全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为抓手,重点做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主题文创作品征集、文物古籍展示教育等活动,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二是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富裕。全面推进“欣欣向融·齐风鲁韵”和美乡村建设行动、“欣欣向融·益企共富”民品产业提升行动、“欣欣向融·齐鲁有礼”民族手工业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切实满足各族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三是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推进“三项计划”,提升“爱在山东”“道中华·齐鲁行”品牌影响力,支持各族群众跨地区双向就业创业,积极吸纳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在山东就业安居。四是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和理论研究,推动法规制度评估完善,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五是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举办专题培训班,系统提升全省民族工作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工作作风,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全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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