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东大寺作为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山东学派的重要文化遗址,其碑刻系统地记录了自明代洪武年间以来济宁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完整历程。济宁东大寺现存27方碑刻构成了一部立体的伊儒会通思想的历史档案,是研究伊儒会通思想的珍贵实物资料,为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样本。 一 济宁东大寺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历经明代成化初建,清代康熙扩建、乾隆钦修三个重要发展阶段。济宁东大寺建筑布局严格遵循中国传统建筑“中轴对称”的规制,中轴线上依次布置日月石牌坊、大门、邦克亭、大殿、望月楼等主体建筑,两侧对称设置南北讲堂、水房及碑廊等附属设施。从文化价值维度看,济宁东大寺实现了伊斯兰文化、齐鲁文化、运河文化等交相辉映的文化特质。 济宁东大寺碑廊由御碑亭、碑廊主体和龙墩亭三部分构成。碑廊现存27方碑刻时间跨度高达600余年,涵盖敕谕、纪事、教义教规、社会活动、生活习俗、经堂教育等六大类型,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伊儒会通思想的史料序列。 一是敕谕碑。以明代《百字赞御制碑》为代表,记载了朝廷对伊斯兰教“协助天运,保庇国民;五时祈佑,默助太平”的爱国爱教传统和社会功能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 二是纪事碑。8方修缮碑详细记录了历次维修工程,反映了穆斯林群众共同参与济宁东大寺建设和发展的事迹。 三是教义教规碑。《识认大略碑》《永禁三掌教世袭序碑》《重修整理教规勒石碑》《马天颜教法学派遵循大伊玛目主张勒石碑》等碑刻展现了“以儒诠经”的思想创新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中国化的阐释。 四是社会活动碑。从清代乾隆五十三年(1788)《告示碑》到2011年《对外开放记事碑》,记录了伊斯兰教界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努力。 五是生活习俗碑。明代天顺三年(1459)的《芳名碑》记载了穆斯林采用中国传统姓氏的历史,《购置殡葬车集资碑》记录了穆斯林丧葬习俗的现代化调适。 六是经堂教育碑。从清代道光二十七年(1847)《经堂教育碑》到1944年《创建方家大院清真女寺记事碑》,展现了传统经堂教育融入伊斯兰教现代教育体系的过程。 二 济宁作为齐鲁文化腹地、儒家文化发祥地,历史上的伊斯兰教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儒学化”特征。这种伊儒会通思想在济宁东大寺碑刻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语言文字的借鉴。济宁东大寺碑刻展现了语言文字的创新实践,在词汇层面既有符合伊斯兰教教义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术语。例如,创新性地使用“无常”“归真”等。“归真”既保留“回归真主”的宗教意涵,又契合道教“返璞归真”的文化意象。这种语言创新不是简单的词汇替换,而是深层的文化会通,使伊斯兰教教义能够在中国文化语境中被准确理解和接受,形成了山东学派“义以穆为主,文以孔为用”的主要特点。 二是思想观念的融合。济宁东大寺碑刻展现了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在核心观念上的融合。例如,《识认大略碑》将伊斯兰教“功修”与儒家“人伦”相对应,构建了“敬主—忠君—孝亲”的价值体系。在孝道观方面,《识认大略碑》提出“身内当思父母恩”的伦理要求,与《古兰经》“你应当毕恭毕敬地服侍父母。如同他们幼时养育我一样”(17:24)的训谕及《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儒家伦理相结合的阐释模式,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家庭伦理观。在德化观方面,《识认大略碑》既体现了伊斯兰教“应当按照天命而遵循正路”(11:112)的教义精神,又与儒家“为政以德,譬如北辰”(《论语·为政》)的政治伦理相呼应。在诚信观方面,《识认大略碑》阐述了“心信口服”的信仰标准,基于伊斯兰教“要与诚实者同在”(9:119)的教义,吸收儒家“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的伦理思想,既满足了伊斯兰教信仰需求,又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规范。在崇善观方面,《识认大略碑》倡导“以善导眷属”的教化理念,与儒家“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的修养目标及《古兰经》“行善者自受其益”(41:46)的教谕相互印证,彰显了两种文明对至善境界的共同追求。通过孝道、德化、诚信、崇善四个维度的观念融合,体现了伊儒会通思想深度,展现了中华文明兼容并蓄的文化品格,这种价值共识为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的道德实践提供了文化支点。 三是制度规范的结合。济宁东大寺碑刻生动展现了伊斯兰教在制度规范层面与儒家“礼法并重”治理传统的有机结合。《马天颜教法学派遵循大伊玛目主张勒石碑》强调教法解释必须考虑地域文化差异性。碑文推崇“考正圣行、革除异行”的革新精神与儒家“因时制宜”的变革观高度契合,特别是碑文记载常志美、李永寿两位经学大师“力肩大道,厘正教门,悉遵圣典”的实践,表明山东学派学者在坚持伊斯兰教核心教义的前提下,将伊斯兰教的教法传统与儒家“中庸”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法解释体系。《永禁三掌教世袭序碑》所载的山东学派对伊斯兰教传承制度、宗教职务选拔机制的宗教制度改革,集中展现了这一历史性突破。碑文最终确立“推德学兼优者,始可维持斯教于不衰”的制度原则。这一改革实现了三重突破:其一,价值理念创新,将儒家“举直错诸枉”(《论语·为政》)的用人观与伊斯兰教“学者是先知继承者”的圣训相结合,构建了德才兼备的宗教人才标准。其二,制度设计创新,以“公推公选”替代世袭制,实践儒家“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的政治理想。其三,实践成效显著,碑文记载改革获得常志美、李永寿等经学大师支持,并在山东、北京等地广泛传播,形成制度示范效应。
济宁东大寺碑刻深刻揭示了伊儒会通思想的本质特征:既是主动的文化融合性创新,又是深层次的文明对话。通过吸收儒家文化的智慧,济宁东大寺在保持核心信仰不变的同时,推动伊斯兰教适应当时的中国社会,丰富了伊儒会通思想,这种历史经验对新时代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来源:微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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