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十六年(1890),云南学者马德新、马安礼将阿拉伯经典诗歌《斗篷颂》译为汉语,以《天方诗经》之名刻印出版,这是中国第一部从阿拉伯语直接译成汉语的文学作品。《斗篷颂》是赞颂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长诗,全诗160行。译者借鉴《诗经》“三颂”体式,采用四言为主的句式和偶句押韵的方法,并通过“以儒诠经”的策略,融合儒家“温柔敦厚”“兴观群怨”等诗教观念,推动伊斯兰教教义与中华文化相融合。《天方诗经》不仅彰显了中阿文化深度互动交流,更在译本中体现了伊儒会通思想以及中国穆斯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一、《天方诗经》中“以儒诠经”的翻译策略 1848年,马德新前往沙特麦加朝觐之后,将阿拉伯著名诗人蒲绥里所作的诗歌《斗篷颂》带回中国,并“意欲译为《诗经》,以公世”。将《斗篷颂》翻译成《天方诗经》是由马德新发起,在翻译过程中继承了明清时期“以儒诠经”的传统,但是马德新因为遭遇变故猝然离世,故由其弟子马安礼按照马德新遗愿,最终完成该译本并刻版成书。 《天方诗经》仿照《诗经》“三颂”结构共分为《智》《信》《勇》三部分。其中《智》中包含《笃慕》《克己》《大赞》三篇,《信》中包含《先征》《感应》《宝命》《登宵》四篇,《勇》中包含《道征》《真悔》《慈云》三篇。 《天方诗经》将“颂诗”中的歌功颂德与赞扬先祖之功能凝于其中。《诗经》中有“颂君德”“陈祖烈”的颂体传统,《天方诗经》特意将《斗篷颂》以《诗经》“颂体”形式呈现于读者面前,这从《天方诗经》别名《衮衣颂》中亦可得到验证。 《天方诗经》采用了四言为主的句式,此举在译本的外在形式上更加贴合《诗经》。由于《斗篷颂》的阿拉伯语原文采用单一韵脚的押韵形式,即“通篇160行诗末句收尾的词汇,最后一个字母全是‘咪目’”,因此译者将原文每一句诗,译为两个四字为主的单句,采用“偶句押韵”的方式译介《斗篷颂》,且在《天方诗经》的“例言”中注明:“是诗每章二韵,皆按原文译出,用韵较难,故每以古韵转韵叶之。”在现有不押韵之处通过标记的方式注明古韵转韵相叶。 《天方诗经》的书名、译本句式结构、韵脚选择都巧妙地借鉴《诗经》,以便使读者自觉将《天方诗经》与《诗经》相联,从而凸显《天方诗经》与《诗经》形式的相似性,尤其是其作为“颂体诗”的赞颂神祖的功能,及其在祭祀仪式中的庄严性。尽管在某些细节上,如人名与地名的直译、双音节词汇的使用等方面,《天方诗经》并未严格遵循《诗经》的风格,但这并未阻碍其文化意图的有效传达。 二、《天方诗经》中的“温柔敦厚”观念 “温柔敦厚”指孔子的为人准则,它既是一种德教,也是一种礼教。刘文忠在《温柔敦厚与中国诗学》中提出:“温柔敦厚”的哲学基础是“中庸”,其美学内涵则为“中和之美”。 通过“温柔敦厚”的内涵解读《天方诗经》,亦能发现《天方诗经》在翻译过程中被赋予“温柔敦厚”的哲学内涵。例如,《天方诗经》将具有宗教色彩的阿拉伯语词汇“Karam”翻译为“仁”,其在阿拉伯语中的本意为“慷慨、宽厚、高贵”。而“仁”是孔子思想中的核心观念,孔子“仁”的思想是与“德”“礼”的内涵相统一的,因此用“仁”来形容穆罕默德,便使得该形象具有了“德”与“礼”的双重属性。《天方诗经》将穆罕默德以“仁德君子”之形象展现于中国读者面前,意在呈现其“德教”作用。 在《诗经》“赋”“比”“兴”的三种表现手法中,“比”“兴”的手法当然要比直陈其事的“赋”的表现手法委婉含蓄得多,因此“比”“兴”手法也更契合“中和”的内涵。在《天方诗经》中,用以“比”“兴”手法译介的诗句不胜枚举。例如,《天方诗经》中《大赞》《先征》《感应》《宝命》《登宵》《道征》六篇保留了“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的“兴”的表现手法。“比”“兴”手法作为中国文学重要的抒情手法,是孔子诗教传统所提倡的,因为其可以委婉形象地传达作者的情感,使得文学表达具备了“言辞温和”“性情和柔”的特质。在《天方诗经》中大量使用“比”“兴”的手法,实则是将《斗篷颂》糅于“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传统之中,展现了阿拉伯诗歌契合儒家诗教审美观念的一面。 三、《天方诗经》中的“兴观群怨”观念 孔子告诫弟子:“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子亦曾教导弟子:“不学诗无以言。”《天方诗经》开篇之初序中引用《论语》中“诗可以兴,诗可以观”与“不学诗无以言”,并在此二句后解释:“诗之有益于人不浅也。” “诗可以兴”,即诗具有“起人之善意”“感发意志”的作用。《天方诗经》初序中提到:“使知天方之诗固有合于兴观群怨之旨,而感发后人,兴起百世者,其于诗道将毋同。”从“兴观群怨”的内部逻辑可以看出,“兴”是诗教作用的核心基础,为“观群怨”提供前提条件。只有通过启发思想,才能进一步“观己之得失”,因此,在接受“兴”的感发与教化作用后,能够反观自身,实现道德实践的升华。 《天方诗经》通过从“兴”到“观”的逻辑过渡,为后续道德实践的“群”与“怨”奠定了充分的理论基础。因为“兴”“观”之后,便可以在实践层面达到“和而不流”,即体现了“诗可以群”的实践导向。马安礼在《天方诗经》之跋中写道:“五功以尽天事,五典以尽人事,道在吾身,而天下国家可治矣。”其中的“天道五功”与“人道五典”的概念来自清初学者刘智的《天方典礼》。以刘智、马安礼为代表的学者主张在儒家伦理道德框架下,遵守“人道五典”与“天道五功”,从而实践伊斯兰教教义。 作为诗教实践层面的最后一个方面,虽然《天方诗经》中不乏“怨”情之体现,如“曰维至圣,召民归真。坚持圣道,揽不绝绳;容貌性情,超绝群圣。维学与仁,众罔克进”。但是这种哀怨之情被限定在一种理性和节制的框架内,正是这种思想的融合与调和,丰富了伊儒会通思想。 《天方诗经》通过“诗经体”的译介,赋予阿拉伯文学作品以儒家的诗教传统。译者在接受外来文化之时,将其文化内涵解构又重建,又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使之成为伊儒会通典范之作,亦丰富了中华文化多元的内涵。 来源:微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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