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要求,现将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发挥带头学法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专题学法4次,举办法治讲座3场,依法决策能力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学法用法要求,在“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开设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网络专题培训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和旁听庭审活动,检验全员学法成效。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顶层设计不断强化,紧紧围绕法治山东建设决策部署,将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列入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民族宗教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研究法治工作议题10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监督检查有序开展,以《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为契机,开展专项调研,摸清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三、健全完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制度体系。制度规范更加完备,制定《山东省宗教事务备案事项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省宗教团体建设参考标准及评估考核办法》《全省性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前审核的相关流程》等规章制度,及时清理和公布已修订、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贯彻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在12个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行政指导在民族宗教领域的应用,指导淄博、东营、德州等市开展行政指导试点工作,做到刚性与柔性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贯通,管理与服务并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四、持续提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规范优化政务服务,根据法规规章出台、修订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完成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网上运行工作,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累计办理行政许可32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4年度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一单两库”,规范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联合市场监管、畜牧兽医等部门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基层执法水平,举办第六期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省、市、县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轮训,开展模拟执法演练,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应考尽考”原则,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过千人。 五、全面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办理等重大决策中,认真履行决策程序,维护决策的科学、统一、协调。对涉及在民族宗教领域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决策程序合规、决策结果合法。广泛邀请第三方参与决策,全年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审核制度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等,实现重大决策、制度文件等法治审查全覆盖。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024年部门法制机构对6件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加强复议诉讼应对工作,年内无败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深入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任务清单,高质量落实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要求。编印《民族宗教法规选编》,编写20个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案例,加强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举办2期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骨干)培训班,累计培训信息审核人员200余人次。创新开展第十三个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宗教政策法规专题讲座,设1426个分会场,近2.8万人参加培训。建设50处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10个法治宗教活动场所,激发民族宗教界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送法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通过梳理自查,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是:民族宗教工作法治体系还不健全,部分国家部委规章在我省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人员岗位更换频繁,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不够,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等。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一是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制度建设。结合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出台情况,推动省人大适时启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评估;修订《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宗教教职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坚持集中培训与常态化自学相结合,着力提升民族宗教治理能力与水平。举办第七期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汇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选编》《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案例》,编写《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等,不断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第十四个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宗教事务条例》实施20周年座谈会,组织开展全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普法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影响力。四是加强工作创新。巩固推广行政指导在民族宗教领域的应用试点成果,更多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营造宽容柔性执法环境,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宽严相济又法理相融。探索推进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抓执法事项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案卷规范,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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