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鲁民宗发〔2024〕11号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省民族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具体措施,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做到先学一步、融会贯通。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发挥带头学法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专题学法8次,依法决策能力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采取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连续两年在“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开设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网络专题培训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学法用法要求,邀请法学专家、领导干部、法律顾问等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和旁听庭审活动,检验全员学法成效。 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顶层设计不断强化。紧紧围绕法治山东建设决策部署,将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列入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民族宗教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研究法治工作议题10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监督检查有序开展。以《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为契机,开展专项调研,摸清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三、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推动重大政策出台。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有关文件,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民族镇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制度层面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稳妥推进民族政策法规评估调整,我省民族立法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二是健全完善本系统制度规范。瞄准本系统、本部门法制建设的短板和弱项,在全国首个制定《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山东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命名管理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收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及时清理和公布已修订、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制度体系。 四、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法规规章出台、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完成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网上运行工作,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创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在全国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二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3年度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规范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三是提高基层执法水平。连续五年举办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省、市、县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轮训。按照“应考尽考”原则,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过千人。 五、重大决策程序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办理等重大决策中,认真履行决策程序,维护决策的科学、统一、协调。对涉及在民族宗教领域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决策程序合规、决策结果合法。二是广泛邀请第三方参与决策。主任办公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审核制度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等,实现重大决策、制度文件等审查全覆盖。三是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对1件省政府决策事项提请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省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部门法制机构对4件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六、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任务清单,高质量落实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要求。编印《民族宗教法规选编》,征集评选民族宗教优秀普法案例、民族宗教优秀行政执法案例,加强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典型指导。举办2期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骨干)培训班,累计培训宗教界和非宗教界信息审核人员200余人次。二是创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设37处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首次评选10个法治宗教活动场所,激发民族宗教界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委和青岛市、日照市推荐的4个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命名为“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三是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送法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通过梳理自查,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是:民族宗教工作法治体系还不健全,部分国家部委规章在我省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系统性、专业性的培训不够,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作创新推动不够,还未有纳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重点工作任务等。 针对存在问题不足,下一步将重点在以下方面发力见效: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坚持集中培训与常态化自学相结合,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政策把握能力;二是开展宣传宣讲,利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普及率和法律体检合格率;三是加强工作创新,探索推进行政指导在民族宗教领域的应用,巩固试点成果,更多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