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对应政策●《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
部门解读 |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民族宗教 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 3月21日,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民宗办发〔2024〕13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要求,以及省民族宗教委“八五”普法计划,2020年,省民族宗教委启动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在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共同努力下,四年共建设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87个,取得积极成效。为持续深化我省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我省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法治素养,经省民族宗教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育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 1.具备一定条件并对外开放的民族乡村(社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固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主题的固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2024年计划建设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个左右(具体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主要侧重民族类。 三、工作程序 通过基地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确定、各级共同加强建设指导的方式进行。 (一)启动。年初,省里下发通知,启动2024年建设培育工作。 (二)初选。各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按照推荐范围和建设标准,初选1-4个条件较为成熟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初选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填写推荐表,制定建设计划,向省民族宗教委推荐。 (三)建设。各市县按照主题鲜明、运作规范、功能齐全、活动丰富、效果明显的建设标准,指导初选名单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善功能设施,丰富宣传内容,提升优化水平,有效发挥作用,争取如期完成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任务。 (四)评估。当年四季度,各市对照建设标准形成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报告(2000字以内),包括建设情况、发挥作用情况、工作成效、下步计划及意见建议等,可以附展现基地建设情况的相关图片、5分钟左右视频资料等,报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组织开展书面或实地评估,确定2024年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四、材料要求 各市于2024年4 月15日前将《山东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名单》《全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荐表》报省民族宗教委。10 月15日前,将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报告报省民族宗教委。
|